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黄子韬 黄子韬

话说黄子韬和韩国SM公司的经纪约纠纷又有新进展了!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认定,SM公司主张的那个“专属经纪权”啊,根本就不在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的保护范围内,直接把SM公司的上诉给驳回了。

这事儿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。之前黄子韬不是和天浩盛世娱乐合作发行专辑嘛,结果SM公司就不乐意了,以侵犯专属经纪权为由把黄子韬告上了法庭。但北京东城区法院一审就不支持SM公司的诉求,认为他们这种要求不太合理。

SM公司不是那么好打发的,败诉后马上又提起了上诉。结果你猜怎么着?2月9日二审结果出来了,法院维持原判,又一次驳回了SM公司的上诉请求。

其实咱们国家的审判制度是“二审终审制”,也就是说二审判决就是最终结果了。除非SM公司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判决有重大错误,否则这个案子基本就尘埃落定了。而且这次判决和之前上海法院的类似案件判决逻辑一致,算是给艺人解约后的工作安排吃了颗定心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