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子韬[微博]与SM公司的解约官司又有了新消息!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SM公司的起诉,这可是黄子韬在国内的第三场胜诉了。
2018年4月2日,青岛中院对SM公司起诉黄子韬一案作出判决,认为SM公司要求确认黄子韬解除《专属经纪协议》行为无效的诉求站不住脚,依法驳回了起诉。法院依据的是《民事诉讼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
说起来,这场跨国官司确实挺复杂的。因为涉及到中韩两国,双方都在各自国家提起诉讼。不过在北京和上海的诉讼中,SM公司都吃了败仗。
2015年9月,SM公司就把黄子韬和北京天浩盛世一起告上了法庭,说是侵犯了他们的专属经纪权。结果北京东城区法院直接驳回了诉讼,认为用经纪合同来主张侵权责任不太合适。SM公司不服上诉,北京二中院还是维持原判,说得明明白白——专属经纪权根本就不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内。
到了2016年6月,SM公司又因为黄子韬代言某食品品牌再次提起诉讼。一审法院还是那个态度:专属经纪权不受法律保护,黄子韬不构成侵权。SM公司再次上诉,上海一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这事儿就算彻底定下来了。
回头看看北京、上海、青岛这一系列判决,SM公司的诉讼请求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确实站不住脚。专属经纪权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依据,SM想通过起诉黄子韬在国内的合作伙伴来施压的策略,看来是行不通了。